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,按照《民政部 國家數據局關于組織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綜合平臺試點的通知》(民函〔2024〕5號)要求,經地方申報、省級相關部門推薦、專家評審,擬將天津市等48個地區作為基本養老服務綜合平臺試點地區。按照相關工作要求,現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3年4月25日至4月30日,公示期滿后除另有通知外,試點地區可自行開展試點工作,民政部、國家數據局將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指導,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有效開展。
公示期內,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,可通過傳真(010-58160655;010-89062337)等形式向民政部、國家數據局書面反映。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,并提供所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。以單位名義反映的,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;以個人名義反映的,應署真實姓名、工作(學習)單位、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,以便了解核實有關情況。